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稿)
STSSSTSS(SZ:000825)2025-12-03 11:3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稿)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 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