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和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管理,确保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及《四 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 或其他原因离职等董事离任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