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ZJGSZJGS(SH:600052)2025-12-03 11:47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 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