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确保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下同)和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 秘书按照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执行,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任免资格与任免程序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