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 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 与勤勉义务。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 排的书面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