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HANDLERHANDLER(SZ:300201)2025-12-03 11:47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