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 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 1 - 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 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