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 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参股公司涉及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暂缓、豁免事项,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 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3 海南海德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