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