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知识、技能和素质,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职责; (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且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