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作为 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