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 1 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