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接待和推广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管理制度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江顺精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行为的管理,增加 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加强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公司 透明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根 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接受调 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前,应当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 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 第二条 公司应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 本原则,做好特定对象的接待或推广工作。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以及股东、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