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任期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 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 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