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 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 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