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002651)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全 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各部门及 下属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公司各部门及各 下属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 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即公司董事会负 责领导;公司审计部门、总经理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公司各职能部门和 下属公司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