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01138) - (1) 有关租船协议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2) 建议委任...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 閣下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 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以其他方式轉讓 名下所有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 及 隨 附 的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轉 交 買 主 或 承 讓 人,或 經 手 買 賣 或 轉 讓 的 銀 行、股 票 經 紀 或 其 他 代 理,以 便 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SCO SHIP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38) (1)有關租船協議的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及持續關連交易; (2)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及 (3)特別股東會通告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5至21頁。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函件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