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3012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以及其他担保事 宜,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