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3012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