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60093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工程承包、设备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签署 《工程承包、设备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电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电新能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签署《工程承包、设备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与华电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租赁")签署《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与华电商业保理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以及与中国华 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华电签订的 2025 年《工程承包、设备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与华电租 赁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