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YANG HOLD(00212)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NANYANG HOLDNANYANG HOLD(HK:00212)2025-12-04 09:37

NANYANG HOLDINGS LIMITED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2)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採納並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二 十二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修訂) 組成 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由董事會成立。 成員 會議次數 5. 委員會每年須最少舉行一次會議或應任何提名委員會成員要求下召開會議。 職責 權力 7. 委員會在履行其職責時,如認為有需要,有權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可以考慮與招聘代 理接洽,並從相熟之商界人士及同行業界內獲取轉介。 2. 委員會須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大部分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法定人數不 得少於兩名成員。 委員會中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 3. 提名委員會主席(「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成員。 4. 委員會之秘書由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擔任。 6. 委員會的職責須包括下列各項: (a) 需要最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和組成(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 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相關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並就任何 為配合本公司企業策略而擬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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