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603398)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体 系,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当为会计专业 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