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603398)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