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天津 昆明 广州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香港 巴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事先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并获得相关 方如下声明和保证:相关方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报告所必需且力所能及的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