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60003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3日,华南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北高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民终690号],裁定维持石家庄中院作出的《民 事裁定书》[(2025)冀01民初150号],确定本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案由及诉讼方式 1.原告: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家庄中院) 已受理并正式立案,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原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为37名被告之一; 涉诉的金额:目前11名原告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人民币1,828,167.34元,最 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华南公司的前身是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