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6005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