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600295)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RDOSERDOS(SH:600295)2025-12-04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 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