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及《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北京安博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 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至少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