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澳门(01128) - 永利澳门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12-04 12:04

永利澳門有限公司 提名及公司管治委員會的 職權範圍 永利澳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提名及公司管治委員會(「委員會」)乃根據本公司董事 會(「董事會」)於2009年9月16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下文載列董事會於2025年12月4日通 過的委員會職權範圍(「職權範圍」)。職權範圍備有英文及繁體中文版本可供查閱。如職 權範圍的英文本與繁體中文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1. 目的 1.1 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物色、考慮及向董事會推薦合適人選出任本公司董事、監 管評估董事會表現的程序、制定及向董事會建議提名指引、以及制定及評估本 公司的企業管治常規,並旨在實現高標準的企業管治以保障本公司全體股東的 利益,惟須符合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上市標準。 2. 組成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28) 3 3.11 秘書須編製委員會會議記錄及該等會議的個人出席記錄,並於任何委員會會議 結束後合理時間內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