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002734)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邮编:518048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所仅就利民股份本次赎回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赎回 1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致: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利民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利民股份")的委托,根据发 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 赎回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赎回")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