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