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30129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营市分行及其下属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同时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 股")无偿为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接受 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海科控股提供担保期间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对 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