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CRECRE(SH:600217)2025-12-05 08:16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