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CRECRE(SH:600217)2025-12-05 08:1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 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 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1 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 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发生。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工 作的基础,积极发挥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 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结合《中再资源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