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