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重要参 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四)其他可能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1 江苏恒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