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细则已获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