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JGGFJGGF(SZ:300510)2025-12-05 08: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独立董 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