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JGGFJGGF(SZ:300510)2025-12-05 08:46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在电网设备行业或 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管理、ESG 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