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DFPDFP(SH:601515)2025-12-05 09:0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