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6884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惠春)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本人黄惠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吴立华、吴宁晨提名为南京磁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磁谷科技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