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制药(600613) - 神奇制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通知和 表决等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 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 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