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参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拟对 本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修订重点,本公告对于仅 涉及个别文字表述调整的修订将不逐一比对,主要修订比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 | --- | --- | --- | |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1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 |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 | | 制订本章程。 |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福建省股份制试点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福建省股份制试点 | | | 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 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