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601869)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通 商 津 師 事務所 致: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和《长 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童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于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 下简称"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