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一、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拟选举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李全用先生、李莉女士、王泽滨先生、任德保先生、孔志强先生的提名已征得 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 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