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1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