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300898)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关 于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9-12 楼 邮政编码:310012 总机:0571-87006666 传真:0571-87006661 网址:www.zjblf.com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5)法意书第 0476 号 致: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梁律师、余方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