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6881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内外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