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SHAONENGSHAONENG(SZ:000601)2025-12-05 10:32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体系,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 以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