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00255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江 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